原商洛市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涉嫌受贿106万已被双开
本报讯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6.9万元。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案,将于明日上午9时30分,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北政法学院北校区的教学法庭公开审理。
被告人张改萍,女,49岁,汉族,陕西省黄陵县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99年任商州市市长,2000年11月任商洛地委委员、商州市市委书记,2001年11月任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副厅级)。2006年4月18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4月26日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案由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改萍涉嫌受贿罪,于2006年5月30日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6月16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4月,经省纪委决定并经省委批准,张改萍因收受贿赂106.9万;借各种名目收受礼金人民币18.05万元、港币1000元;插手基建工程,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文化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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