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社保都有特别待遇
报考公务员、研究生有得加分
三年后还留下工作住房公积金物质奖励都给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在待遇上将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从2009年开始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也主要从这些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若报考我省其他市级以上公务员能享受加分。
我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选拔方式、日常管理、待遇保障、成长发展等各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每年6月至9月招聘毕业生到基层
今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和就近、就地的原则,每年6至9月份将进行公开招聘。招聘的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欠发达地区、边远山区海岛等条件相对艰苦的地区,对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将视情况简化招聘程序,积极鼓励和吸引他们回家乡工作。
到基层的毕业生合同三年一签
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应考虑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工作岗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工作适应、表现优秀的,将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的职务。
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将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期间,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每年当地人事部门还将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待遇、社保都有保障
大专生年收入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本科生还要高。《意见》中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报酬待遇也进行了明确:聘用期间,大专生的年总体收入一般应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本科生及以上年总体收入应略高于这一水平。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报考公务员、研究生有加分
从2009年开始,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将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市级以上公务员时实行加分,凡报考欠发达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其他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各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三年后仍然留下工作收入、住房公积金都有特殊待遇
同时,对那些3年后仍留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将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表现较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将可享受当地村、社区干部年终奖金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满后,到当地农村经济组织、企业工作,或承包当地的农业经济、科技项目,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创办农业产业示范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创办其他企业以及自主创业等,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给予政策或其他方面的支持。对愿意长期在村和社区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其户籍可以落在所在的县(市、区)或乡镇(街道)。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4年起由乡镇(街道)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通讯员张滨记者孙颖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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