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为帮扶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记者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创业贷款申请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可由原先的2万元上限提高至4万元。
据介绍,除个人创业贷款上限提高到4万元之外,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企业,担保基金担保贷款额度也将由10万元放宽至20万元。 对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企业,可贷款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及创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等材料,经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确认后,可直接到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而劳动部门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将符合条件的报市劳动保障局。由市劳动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直接由经办商业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下岗失业人员在办理小额贷款手续的同时办理贴息审批手续。此外,劳动部门还将实行上门跟踪服务、建立台账,并且每月上门提供咨询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