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力度
明年底地级市要建儿童保护中心
法制网石家庄7月2日电记者马竞记者从6月30日结束的河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省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流浪儿童、闲散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凸显等5大新特点。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教育保护,2007年底前,河北全省11个地级市均将建成一所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据介绍,河北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在原有的团伙化、智能化、低龄化以及暴力性、盲目性、模仿性、冲动性、偶发性的基础上,近年来又呈现出五大新特点:流浪儿童、闲散青少年等群体违法犯罪凸显;14至16岁青少年犯罪状况日益突出;侵害财产犯罪严重;因非法网吧、毒品等不良因素导致的违法犯罪上升;家庭问题和失学辍学问题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影响明显。
针对以上情况,河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车俊在会议上宣布,河北将在2007年底前在全省11个设区市各建立一所设施相对独立、功能相对完善的儿童保护中心。儿童保护中心的正常维护及日常工作经费,要列入当地市本级财政预算。儿童保护中心要履行好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教育功能,既要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又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治、文化和法律教育,使他们做好回归社会的心理和技能准备。(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