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之际
我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3万多平方公里,年平均水土流失量达9亿吨。严重的水土流失,制约着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及水土保持部门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全社会的水保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现在,全社会关注水土保持的程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水土保持已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加快。《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我省以“一川、两江、五河”等国家重点治理工程为依托,开展大规模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15年来,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5.23万平方公里,其中近5年来全省每年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突破5千平方公里;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省省部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水保总投资累计达32.7亿元,新增措施投资10.8亿元,完成水土保持工程3700多处,植物措施3120平方公里,防治面积3900平方公里,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量2.8亿吨。
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新形势下,我省水土保持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一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很重。截至2005年底,我省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万多平方公里,目前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还有12.8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成为威胁国家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约因素,同时也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二是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随着我省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大量增加,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对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构成巨大压力;三是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今后随着铁路、公路、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土地、矿产资源、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必将进一步增加对水土资源的需求;四是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最近3年水利投资呈逐年减少的趋势,水土保持的投入也随之下降。五是行业自身发展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待进一步改进、完善与提高。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十一五”期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五点:
一是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要切实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的力度,减少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遏止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对水土流失治理的力度。
二是紧紧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土保持作为一项与“三农”工作非常密切的基础性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承担重要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要提高土地的生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通过水土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来实现经济发展,“新农村”才有变为现实的可能。
三是始终坚持“两个可持续”的根本目标。水土流失、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三者互为因果、相互关联。在水土流失防治中,必须统筹考虑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及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防治。我省地形地貌复杂,横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陕北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开展基本农田建设,确保人均2.5亩,突出淤地坝建设;关中地区要实现人均1.5-2亩基本农田的目标,突出封沟育林、渭河综合治理;陕南要实现人均1亩基本农田,突出封山育林和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
五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我省水土流失点多面广,既要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又要注意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像晋陕蒙接壤区、豫陕晋接壤区、陕甘宁油气田开发区、渭北黑腰带等西部开发建设的重点区域,要切实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把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省水土保持局副局长 苗光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