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已开庭审理40余起死刑二审案
尝试当庭宣判
法制网石家庄7月2日电记者马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力争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截至6月底,该院已开庭审理的四十余起死刑二审案件均达到预期效果。
据了解,为保证程序的公正,河北省高院制定了《关于死刑案件二审开庭诉讼程序的指导意见》。按照要求,办案人员在开庭前不但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还要写出审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拟定庭审提纲,确定开庭审理的内容。开庭时,不是一审简单的重复,而是发挥二审程序的“第二道关口”作用,使存疑的重要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真正得到解决,最终达到确保死刑案件质量的目的。
据悉,在该院已开庭审理的这四十多起死刑二审案件的庭审中,合议庭不仅详细告知并明释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还注意充分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事实、证据等方面的异议,合议庭要求出庭的检察人员当庭提出意见和理由。如被告人提出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行为或司法机关有侵犯其诉讼权利的行为,合议庭均认真予以核查,对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或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作为定案证据。
据称,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刘瑞川要求合议庭始终坚持中立裁判原则,明确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平等地位,给予控辩双方平等的对抗机会。
据该院政治部透露,该院将刑庭内的若干办案组调整为以审判长为核心的若干合议庭,合议庭成员根据开庭的需要进行分工,开庭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使合议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为了彰显二审程序的公正和效率,该院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件时还探索和尝试了当庭宣判。该院在公开审理一起故意杀人、诈骗上诉案时,审委会委员当庭听取合议庭审理本案。休庭后,合议庭立即合议,审委会随即研究讨论。审委会作出决定后,合议庭当即宣判。此案从开庭到宣判仅仅4个小时。(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