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3日讯(记者 徐中华 通讯员魏晓雅允超)记者今天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自即日起该区对区内出租车部分费用实行减免并规范收费项目。
根据该区物价部门规定,被取消的出租车收费项目包括: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公安部门收取的治安联防费;对不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出租汽车司机,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包括:对出租汽车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2个月的政策,即全年按10个月征收,因故停驶不退费;减半征收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即由每车每年24元降为每车每年12元;降低出租车税控计价器专用发票工本费标准,降幅平均超过60%;将普通防伪水印纸定额发票(含出租汽车使用的定额发票)由8元/本(100份)降为4元/本(100份)。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