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亚平通讯员赵雨轩)一位家住西安的年轻人,因与女友发生口角,竟恼羞成怒,残忍地将其杀死,最后因自杀未遂,打电话向公安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投案自首,等待他的除了法律的制裁,也许更多的是良心的谴责。
今年24岁的卢某,家住我市未央区,一直在北郊大明宫建材市场打工。2003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家住新城区万寿路一带的女青年丽丽(女、化名、20岁)。不久,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并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今年年后,卢某从丽丽的态度中隐约感到昔日的女朋友有了变化,不再像从前那样无话不谈,两人为此谈了好几次,都不欢而散。但此后每次卢某约丽丽,丽丽还按时赴约,只是仍然不冷不热。6月29日晚,两人约好见面后,一起在大土门村某招待所开了房住了下来。当晚11时许,两人又发生争执,丽丽提出要离开招待所。卢某十分恼怒,气急败坏地说,你不跟我,我会让你也好不了。丽丽一见男朋友用此话威胁她,更加伤心,她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边用刀割破自己的左手腕,边说,好不了能咋,反正我也不想活了。卢某一见女友连死都不怕,被气得浑身发抖,遂产生杀死女友的念头。她冲上前去,用双手紧紧掐住丽丽的脖子,见女友渐渐地不挣扎了,取出自己还未来得及洗的鞋带,将丽丽勒死。看着以前的女友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卢某万念俱灰,觉得活在世上已无任何意义,他一狠心拿起女友割腕的水果刀,在自己的左臂割了三刀,将肌腱割断。因失血过多,不久他便昏倒在地。
6月30日凌晨6时许,一阵钻心的疼痛使他苏醒过来。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拿起电话,拨打110报警投案自首。公安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带班副所长邱江的带领下,赶到现场,立即将其控制,并上报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医院为其包扎后,带到派出所展开初步审查。经审查,该卢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6月30日中午,该卢被莲湖警方依法刑拘,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莲湖分局刑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