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 题:当保险遭遇“理财”
记者 董峻
近期保险市场引人关注。6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个被称为“国十条”的文件提出,要加快保险产品开发、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等政策,被业内人士评价为:保险业真正的春天来了。
而大多数普通消费者,感受到的是保险带来的“理财”诱惑。股市抬头,投资型保险日渐活跃,各类保险公司纷纷打起“理财牌”,甚至大多数银行柜台都已在销售各类投资型保险。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如何看待保险的理财功能?
在北京复兴门金融街一家公司上班的职员姚伯年说,“前年,我们俩口子手头有些积蓄,觉得保险既能提供人身保障,又附带一定收益,就算是一种投资吧,所以花了五万块钱投保。没想到作为投资的那部分跟股票一样也跌了很多。”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明亚寿险精英擂台活动”上,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一个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提供经济补偿是保险业最基本的功能,这也是我国保险业自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后的主要功能表现。目前的保险业,产品开发脱离保险本位的迹象变得越来越明显。风险保障性保险和灾难保障性保险开发能力不足和开发积极性不高,而万能险、投连险等收益性保险产品却大行其道,严重脱离了保险业发展的主业。另一方面,保费收入增长趋缓,保险资金收益率较低,保费增速开始逐步放慢。
“理财包括保险和投资两部分。”一家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杨臣表示,保险是对客观存在的未来风险进行转移,把不确定性损失转变为确定性成本——保费,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而从社会学角度看,保险体现了人们的互助精神。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因没买保险而“一病致贫”的,买了保险但没出事就认为是“白买”的种种现象,恰恰是缺乏风险和保险意识的表现。我国全民保险意识整体还比较缺乏。从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的比重看,国际平均水平为36%,而我国仅为3.4%。
以一个人的一生为例,求学期、家庭形成初期、家庭形成前期(20年左右的时间)、家庭成熟期(50岁前后)、退休期,不同阶段的理财有不同特点。但理财的根本原则一致,即通过现在的安排做好将来的准备。在财务安排上,虽然每个时期每种理财方式投入的资金多少会存在较大差别,但大体都不出“理财金三角”框架——在每年的财务收入中,拿出10%左右购买保险,用于风险管理;30%左右用于投资理财,包括置产、子女规划等;60%左右用于日常生活费用。
此番“国十条”将保险业定位为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为主要功能的风险管理金融机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助于让保险产品开发回归到责任保险和风险管理的本位上来。更令人欣慰的是,“国十条”还明确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保险的投资功能。随着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放开,保险业积累的大量资金,通过投资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和同业拆借等,在资本和货币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到去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4135.84亿元,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在上述“明亚寿险精英擂台活动”上,保险业内的专家及相关人士充分探讨了作为普通消费者,利用保险进行理财时,究竟应注意什么。如,当前股市的红火,让不少人想把手里的保险退保,转投股市和基金。部分业内人士表示,即使不考虑退保的直接保费损失,退保投股的做法也不足取。这是因为从长期来看股市的投资收益较高,但起落不定带来的风险也很大。而保险既是对投资者人身风险的保障,其自身的投资风险也要小很多,投资者如果贸然退保转投股市,实际上是从两个方面加大了自身的风险。如果有股市投资经验,又自认看准了方向,也尽量不要通过退保来套现,例如保单质押贷款就不失为一种变通的融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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