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3日讯(记者杜颖)危及南渡江海口段及沿岸生态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有望得到有效遏制,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海口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定要求,申请开采河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次办理由海口市水务部门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和海口市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进行采砂作业。
准予采砂的,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时,还须与水务部门签订《河道采砂环境保护协议书》,并按约定缴纳河道采砂保证金,作为采砂场周边道路、河堤等设施损坏及环境污染赔偿的保障。(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