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通讯员唐红宁)注册资本仅50万元的公司3个月“虚胖”成530万元的公司,然后靠着他人钱款过日子。日前,市中级法院宣告:公司和原负责人都在“骗”。
这家公司叫福建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1997年7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仅50万元。 2002年11月,刘军、方建华与郑毅(在逃)花12万元买下公司30%的股份后,立刻虚构300万元的出资,将省家政公司的注册资本虚增到350万元。这一下,刘军、方建华就成为这家公司的最大股东,刘军也成了法定代表人。
省家政公司原本一直主营“爱心车”项目,负责接送福州中小学生。其经营模式是:“爱心车”司机个人买下车辆后,挂靠省家政公司名下经营,自负盈亏;省家政公司只有每月每台车300元的管理费“进账”。
刘军接掌省家政公司后,把公司和“爱心车”项目吹得天花乱坠,仿佛谁投资谁就能日进斗金。某公司老板何某被骗得心痒痒的,迅速投资200万元拟购买15辆面包车作为“爱心车”,交给省家政公司经营。
200万元进入省家政公司账户后,刘军、方建华、郑毅取出其中的180万元,作为他们个人的投资款进入省家政公司。2003年2月,省家政公司因此再次虚增投资,摇身变成530万元注册资本的大公司。
2003年6月,三个家伙瞒天过海,骗这家被害单位再次出资300万元。
被害单位付出的500万元根本没有用于“爱心车”经营,而是用于省家政公司的还债、付费或者刘军、郑毅个人花销之类的,另外一部分作为“按月赢利”付给被害单位。
当被害单位发现受骗后,刘军、方建华及郑毅不得不“吐出”254万余元,另外245万余元至今未还。
近日,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省家政公司构成单位犯罪;刘军和方建华作为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员,也触犯合同诈骗罪。
法院给予省家政公司50万元罚金的处罚,并责令其返还被害单位245万余元;处刘军12年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罚金;处方建华7年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由于方建华还是一个贪污案的缓刑犯,因此被数罪并罚。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