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盛木生)10多天前通知交房,至今却未看见房子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合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该市梅兰家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却遭遇了交房难题。
根据王女士介绍,去年9月份,她在合肥市美丹路附近的梅兰家园购买了一套期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是2006年6月20日。 王女士说,今年6月20日,开发商给业主们送去了交房通知书,要求“客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不久前,王女士去拿房子钥匙,办理相关手续,却发现开发商不能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不仅让她担忧起来。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梅兰家园小区的开发商——安徽省强裕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办公室庞主任告诉记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确还没办好,但是他们已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合肥市房管局,相信很快就能办好。但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管局质量安全处与质检站了解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在竣工验收报告出来后才能办理,而梅兰家园部分楼房的房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还没完成。
合肥市房产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与业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必须出示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业主的相关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