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北京GDP能耗最低
我国首次发布GDP能耗公报,去年宁夏能耗全国最高
晶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了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此次发布的数据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降低率的基数。
据公报说明,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统计范围是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西藏自治区的数据暂缺。公报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统计结果显示,2005年全国单位GDP能耗1.22(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电耗1358.5(千瓦时/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59(吨标准煤/万元)。
公报显示,能耗最高的省、区、市是宁夏、贵州和青海,单位GDP能耗分别是4.14(吨标准煤/万元,下同)、3.25和3.07;较低的省份,广东、北京、浙江、江苏分别是0.79、0.80、0.90和0.92。
公报规定,今后将以省为单位公布相关能耗的四个指标品种: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