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媒体报道突发事件至少罚5万”“新闻媒体不得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信息”……首次提请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规定,引起公众关注。昨日下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来到国务院新闻办,就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对于草案规定对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不实信息、报道虚假情况给予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汪永清提醒大家注意:“这个规定是有前提的,前提是只有在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不是像有些媒体说的,媒体今后报道突发事件就要受处罚,也不像一些媒体说的违反规定报道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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