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电
公安部挂牌督办、由江苏省公安厅侦办的“12·14”特大跨国系列绑架杀人案,日前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晓东等7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闫志刚等9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赵景良等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振华等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3年12月14日,无锡市赴柬埔寨务工人员秦某被绑架,犯罪分子向其国内亲属勒索9.8万元人民币后将人质杀害。案发后,江苏省公安厅会同无锡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侦查,并派员赴柬埔寨工作,随后发现了一个以张晓东等人为首,横行在柬华人社会,肆意残害中国公民的特大犯罪团伙。
经公安部批准,此案由江苏公安机关立案管辖。随即,江苏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60名刑警成立专案组,由黄明直接指挥。
参战民警先后分成20批赴柬埔寨,在中国驻柬使馆和柬埔寨警方的通力配合下,共勘查各类犯罪现场及相关部位42处,拍摄现场照片千余张,提取了一批血痕、弹头、匕首等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经DNA检验直接认定犯罪。警方还多方查找目击证人和知情者,收集证人证言90多人次,翻译转换柬埔寨警方登记的证据材料12万多字。
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奋战,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查证认定该团伙自1995年以来,在柬埔寨和国内绑架、抢劫杀人等作案15起致17人死亡,其中在柬埔寨作案10起致12人死亡,在国内作案5起致5人死亡。破获发生在柬埔寨的其他绑架、抢劫、强奸等重大刑事案件11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