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港企进口废物原料被亮红牌
法制网北京7月3日讯记者韩乐悟记者今天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香港宏基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亚洲钢铁(香港)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废物原料进口有关规定,在报为废五金的货物中夹藏废旧汽车,而被国家质检总局亮“红牌”。 该局分别取消和暂停了他们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司长王新在通报情况时介绍,2006年6月12日,广东检验检疫局南海港办事处接收了一批申报为从比利时进口的废五金的报检,货重18吨,数量为1个40尺集装箱,货值11299.5美元。该批废五金的合同卖方是香港宏基业发展有限公司,装运前发货人为亚洲钢铁(香港)有限公司。6月13日,在南海办事处三名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赴现场实施检验的过程中,因该集装箱装载货物较满,难于看清,检验人员当即决定掏箱检验。经掏箱检验发现,该货柜在废物原料的掩埋下藏有经切割的旧汽车10辆,同时还夹藏了一部分新铜线。
王新表示,由于废旧汽车是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货物,因此针对此次事件,质检总局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取消和暂停了香港宏基业发展有限公司、亚洲钢铁(香港)有限公司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
据悉,目前质检部门已通报并将该批货物移交给海关处理。(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