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称绑架真诈钱
诈骗对象多为老人和妇女
法制网讯陆贵生记者郭宏鹏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发布警示信息,披露了虚构绑架事实、以电话恐吓被害人、索取所谓“赎金”的诈骗案件特点及应对方法。2005年10月至今年6月,该省共发生这类案件78起,涉案金额75万元。 最近,三明市梅列区一天之内连发6起。
据介绍,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是:犯罪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的专门负责取款,有的专门负责打诈骗电话,有的还专门雇请小孩模仿声音,以假乱真;作案时间一般在上午8时至下午4时之间,这段时间银行营业,便于犯罪分子使用银行卡提取赃款;多针对固定电话作案,侵害对象主要为在家老人、妇女;作案人随机拨打电话,多谎称接话人的孩子被绑架等,一旦被害人相信,作案人即要求被害人在较短时间内向其指定账户汇款,同时设法使被害人家中电话、手机一直处于通话状态,迫使被害人无法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在惊恐无助的状态下不得不汇款。犯罪分子往往在案发后一个小时内迅速把款项取走。
警方提示:当群众接到这类电话后,在不能确定是否属实的情况下,首先应当稳定自己的情绪,在第一时间通过有效途径联系子女并报警,确定子女是否被绑架。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联系到子女,应当在报警后以筹集资金等为由尽量拖住犯罪分子,为警方侦查破案创造条件。警方同时提醒大家,要注意个人信息资料的保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