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有个被中外学者认为最为“磨叽”的赋税制度,为了对付皇帝临时的、私人的需要,老百姓所缴的赋税里头,常能把各种赋税算到小数点后面的七位,也就是把一两银子掰成100万个分子来花。这对老百姓是个难题,唯独对当年的赋税总数不是难题。 看来,在垄断的状态下,“与小民争利”与“集腋成裘”还是有着十足的好处。
2006年6月29日,广东有个叫何富杰的律师,将中国农行与工行告上了法庭。“小民”何富杰有个“爬山涉水”去银行ATM机取款的过程。今年4月12日,何富杰持工行卡到广州一家农行的 A TM机跨行取款。他要取5000元,由于该ATM机设定每次跨行取款最高限额为1500元人民币,他只好取了3次,不得不支付了6元手续费。今年5月4日,他又到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丽江支行通过ATM机转款10万元到佛山。由于机内自助服务系统设定每次异地转账最高限额为5万元人民币,他只好分两次转账,这次居然支付了100元手续费。
何富杰说:“银行ATM机设最高限额是为了多收手续费。你想想看,银行对一个持卡人如此,全国有多少个持卡人,银行每天又能多收多少钱?”
在何富杰的印象中,银行这几年来的收费项目也是越来越“磨叽”:“先是用银行卡跨行取款要收费,接着对小额账户要收取年费……最近,持银行卡跨行查询也收费了。这收费是银行说收就收的吗?到底有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现有的一些ATM业务中,是否也存在猫腻?”
根据权威人士的估计,对于 ATM机跨行查询而言,其主要成本应该是网络建立时的软件设计成本,在实际运营时,几乎没有什么成本。
何律师的感受是,既然现代人的经济生活已经如此发达,现代银行为什么还故意在用老式的、繁杂的收费方式,一次次地从“小民”身上“揩油”?
“与小民争利”这个词,是指把老百姓口袋里的零花钱拿出来,当成自己的零花钱。这一直是具有垄断话语权的一些行业特别容易犯的“毛病”,也一直是备受公众指责的话题。
从电信话费的悬疑,到银行的收费事件,公众们可以看到的是,一方面,这些垄断行业鲜有分多少红给国家;另一方面,企业垄断获得的高利润,并没有以补贴、降价等方式回馈大众,反而一次次地掏出公众口袋里的“零花钱”。
在何富杰对农行的诉状中,他提出四项诉讼请求:判决农行在其自助服务系统设定每次跨行取款最高限额为1500元人民币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刨除查询费,判决农行赔偿其侵权行为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4元钱。
为了区区4元钱,来状告中国的两大国有银行,银行“与小民争利”终于发展到了有消费者要与其对簿公堂之境地。抛开此举是否具有炒作嫌疑的争论,或许这起带有“公益诉讼”色彩的官司,无疑令广大民众备感振奋。
因为这起诉讼,代表了普通消费者“小民”与垄断行业进行利益博弈的一个崭新开始。相信通过更多的“小民反垄断诉讼”,一个更加合理的金融体制终将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