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常珊珊)昨天下午,记者从海口市疾病控制中心获悉,琼山区三门坡镇清泉村委会父母村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表明,造成22名村民中毒的罪魁祸首,是海南粉受到金黄色葡萄球菌、腊样芽孢杆菌污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 无证经营海南粉的王某被处予罚款1万元。
2006年6月18日,三门坡镇清泉村委会父母村一村民过生日,其家人到甲子镇农贸市场购买了30公斤海南粉和一些其它食品回家,请亲戚朋友到家中一起庆祝。55人用餐后,中午13时起,22名村民相继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患者随即被送到医院治疗。6月19日,22名村民全部康复出院,无死亡病例。
经卫生部门调查,当天共有33人进食过海南粉,其中22人发病,未进食海南粉者不发病。而海南粉是从甲子镇王某的作坊购买的,该作坊是一家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及无任何“三防”设施的家庭作坊,其产品未经有关部门检验。根据这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海口市疾病控制中心判定,这是一起由金黄色葡萄球菌、腊样芽孢杆菌污染海南粉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目前,海口市卫生部门已派监督员到甲子镇取缔了无证经营的王某海南粉加工作坊,并对其处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以来,海口市相继出现了多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海口市疾病控制中心专家就此向群众特别是农村村民提醒,家里如需聚餐,应在采购、加工等环节上注意卫生问题,如在准备粉丝、腐竹等原料时,应到持卫生许可证的商店购买,并尽量购买包装品;参与食品加工的人员应无各类皮肤病及肠道传染病;食品要煮熟煮透,加好盖防止蚊蝇,注意生熟食物分开置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