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审议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事项
本报讯(郑综文)7月3日上午,代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今年第1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送审稿)》(以下简称《决定》),审议并通过了《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
在听取了省科技厅关于起草情况的汇报之后,会议围绕《决定》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会议认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党和国家重大的战略决策,制定我省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精神,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我省经济竞争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客观需要。《决定》要在贯彻中央、国务院精神的前提下,更好地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更突出,特色更鲜明。要明确提出我省由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转变的目标,进一步突出产学研结合、军工产品和民用产品结合等关键性问题,明确近期应该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和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方面的具有突破性的项目和内容,把技术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进一步突出通过科技体制改革促进自主创新,加快推进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坚持产学研一体化,积极倡导和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积极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园做大做强做好,发挥好两个工业技术研究院的作用,以重大项目为牵引,力求在成熟科技项目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开发上取得突破。进一步突出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的基本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纽带,明确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用于研发费用的标准,培育活力迸发的创新主体。进一步突出自主创新的区域布局,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杨凌示范区、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和省级开发区在科技创新中的骨干支撑作用,带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突出对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和集成,建立全省科技信息库、军工产品和民用产品联席会议制度和技术创新奖励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调动各种资源,形成自主创新的整体优势。会议要求对《决定》进一步进行修改并报省委审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提请审议的《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同时强调,建筑节能是我省能源战略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的建筑能耗占全省总能耗的30%以上,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具有权威性、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保护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根据讨论意见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后报省人大审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草案送审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