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8人团伙大白天持枪,在我市一快运公司当众抢劫现金11万余元。出纳舍命护财,他们竟残忍地将其杀成五级伤残(本报曾作报道)。昨日,成都市中院对这起曾轰动一时的“6-21”持枪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8人因犯抢劫罪、绑架罪,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三年。 同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9万余元。
枪击出纳,抢劫现金11万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下旬,陈加勇等人预谋抢劫。经事先踩点,他们得知,成华区白莲建材市场“金凤凰”快运公司会在6月某天向客户发放货款,他们明确了分工,做好了充分准备。
同年6月21日上午10时许,快运公司内挤满了七八十个人,都在排队等候领货款。突然,四五名衣着怪异的男子手持砍刀和手枪,分别从前后门冲进屋内。“把钱拿过来!”他们威胁当班的出纳李某将装有20万元货款的包交出来。李断然拒绝。几人拿着刀立刻对李某的手臂一阵乱砍,并动手去抢。见李某死不放手,一名歹徒掏出手枪,对着李某的背部开了一枪,抢走现金11万余元后逃离现场。同年11月,8名嫌疑人纷纷落网。后经法医鉴定,李某左手功能完全丧失,属五级伤残。
抢劫绑架,这伙人罪行累累
法院还查明,几人归案后,向公安机关交代了“4-8九龙广场特大抢劫案”。去年4月8日6时许,他们假扮成“野的”司机,携尖刀驾车窜至九龙广场,将芦某某骗上车后,将她挟持到梁家巷附近,抢走身上现金,并向其家人勒索8万元。同年10月18日,他们在成华区青龙乡双水碾村7组将刘某绑架至郫县,向其家人勒索1万元。
程兴斌 本报记者 杜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