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记者 郭卫艳) 公安机关对涉嫌持刀抢劫的嫌疑人宋林等实施抓捕时,杨宏伟以自残方式鼓动同伙袭警,致两名嫌疑人逃跑。昨日,小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宋林有期徒刑15年,罚金两万元。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杨宏伟有期徒刑3年。
2005年7月19日,宋林接到一个“小姐”的电话,说与客人发生纠纷。随后,宋林、张城、大林等在体育西路一饭店前,捅了王某一刀、李某3刀,抢走现金6300余元。经鉴定,李某重伤,王某轻伤。
2005年8月2日晚7时许,公安民警对宋林等实施抓捕。在亲贤村一饭店内,杨宏伟打破盘子划伤自己的肚皮,鼓动同伙围攻袭警,造成民警受伤、嫌疑人张城、大林逃走的后果。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