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化名),今天怎么样啊?”一个多月了,王倩已习惯医生每天的问话。
躺在病床上的她没什么特别表情,只无奈地说了句:“老样子,还能怎么样呢。”
今年3月12日晚上,王倩(化名)和小姐妹在酒吧里聚会,没想到酒吧二楼掉下个人,正好砸中了她,造成她下半身截瘫(时报5月10日报道)。 昨天,记者在医院里见到了王倩,她的幸福生活由此被毁。
昨天,余杭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公审。对案件的两个焦点:酒吧护拦高度是否符合国标,从二楼掉落的钱先生是否应被追加为被告,有了解答。
她将永远无法站起来
怕王倩承受不了,丈夫吴先生并没有告诉妻子她的实际病情,事实上,她再也站不起来了。她已是截瘫患者!
而她现在所进行的下半身康复治疗,只能让她以后在轮椅上能做基本的自我照顾。说到以后会怎么样,吴先生摇头,“不知道,但我会照顾她的。只是现在,苦了我们的女儿啊。”7岁的女儿在念幼儿园中班,妈妈出事后,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爸爸不仅要忙工作忙诉讼,而妈妈根本不能照顾她了。焦点一酒吧责任
护栏高度确实不合标准
原告代理律师吴贤德表示,经过测量,事发酒吧二楼的护栏高度仅为0.92米。2005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明确规定,“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
这一点,被告酒吧没有异议。
吴贤德认为,酒吧明知护栏高度不符合标准,对可能造成的危险也有能力控制,却使护栏成为事发“凶手”。因此,酒吧护栏高度未达标,是导致本案悲剧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焦点二摔落者责任
酒吧和原告意见不一
尽管原告表示了“不追加钱先生为被告”的态度,但法院已根据职权将钱先生追加为第三被告。昨天,坠楼的钱先生坐在了被告席上。
而钱先生直喊“冤枉”和“委屈”,他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如果没有王小姐,我可能摔伤或摔死,那我会向谁要说法呢?当然也是酒吧。”
酒吧坚持认为,既然钱先生掉下去将王小姐砸伤,那他就是侵权的直接行为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但法庭上,对于钱先生弯腰过度,自身存在摔下去的过错,酒吧并没有出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而原告坚持一审意见,钱先生不构成侵权。
向酒吧提出20万元医疗赔偿
吴贤德认为,法院可能是出于更详细地了解案情的需要,将追加钱先生为第三被告。经过一个下午的庭审,审判长确实表示,案子可能存在混合过错的可能。
对此,吴贤德说,如果法院判定钱先生确实需承担责任,那原告会保留对钱先生索要赔偿的权利。而此案中的赔偿标的主要是王倩的医药费20万元(暂计),但下一步,原告会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法庭上,酒吧还提出了要对王倩最近在省人民医院做治疗期间所花费的六万多元医疗费进行鉴定。这个申请,法院表示要合议后再考虑。
此案仍未当庭宣判,时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