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彬通讯员吉学刚摄影吴彬城市快报
本报昨日以“今日开审保险柜双盗”为题报道的两名生意合伙人因无力偿还债务疯狂盗窃一案,昨日在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曹某某当庭悔过并痛哭流涕,二被告人的家属也在旁听席上为自己亲人犯下的过错痛惜不已。
庭审直击
庭上,二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没有异议。曹某某说,此前他和赵某某各出资50万元合办了千千珍食品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一直亏本,为了维持公司运转,他们向好友借了20余万元,并答应2005年春节归还。眼看就到还钱的日子,二人实在拿不出钱来,便商量着偷钱还债。说到此,曹某某不禁痛哭流涕。赵某某说,偷来的钱大部分都用来还债了,只有一少部分用来吃饭和路上加油。
公诉意见
公诉机关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称,二被告人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不仅使被害人受到经济损失,也破坏了良好的社会秩序。二人系共同犯罪,被抓后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应酌情处罚。
庭审侧记
在收缴的赃物中,有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二被告从天津药品检验所盗出的5只犀牛角杯。对此,记者在庭后采访了主办此案的检察官。据其介绍,犀牛角是珍贵的药材,同时人们也将它与象牙一样用来雕刻制成各种精美珍贵的工艺品。正因为如此珍贵,犀牛在清朝时曾遭到人们的狂杀滥捕,所以,自上世纪20年代后,我国境内就没再看到过本国原生的犀牛了,现在我们在动物园看到的犀牛,都是从国外引进的品种。检察官介绍称,犀牛角杯是珍品中的珍品,如果做技术鉴定以判断其价值,必须在其上面钻孔,势必对犀牛角杯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使其失去原有的文物价值及观赏价值。所以,为了完整地保存犀牛角杯,在被盗单位的要求下,司法机关才没有对犀牛角杯进行鉴定。
<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