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被划定为烈性犬的狗在住宅区内禁养。深圳市城管局日前发布的烈性犬名单却引起争议。爱狗的人士认为,此次被纳入烈性犬的雪橇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虽然都是大型犬,但性格温和,没有太强攻击性,应该被剔除出烈性犬名单。
新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限制养犬改为规范管理。这一人性化的举措让许多狗主人非常高兴,在深圳市养狗爱好者的“深圳狗狗网”网站,甚至开设“庆贺养犬新《条例》诞生专版”,深圳市宠物俱乐部的爱狗人士也认为,这一立法的理念走在全国前列。
但是,随着《条例》的实施,有爱狗人士发现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条例》第九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该法律没有明确烈性犬具体是哪一些种类,但该《条例》第九条同时说明,“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有数千“争议”烈性犬
深圳市城管局在《条例》即将实施之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烈性犬的名单,据市城管局介绍,这一名单是根据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包括雪橇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在内的三十多种犬都被划入该范围内。
这一名单被狗友们戏称为“黑名单”。昨日,致电本报的狗友表示,虽然支持小区禁养烈性犬,但这份“黑名单”的范围太广。有些狗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雪橇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从体形上看都是大型犬,“但性格温和,没有太强的攻击性”,有狗友表示,这个“黑名单”能否缩小一些。对这一话题,狗友们有广泛的讨论,昨日,“深圳狗狗网”上关于烈性犬划分标准的争论回贴达到了135个。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该《条例》实施后,这些原来已经养了好几年的雪橇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如何处置?
据深圳市宠物俱乐部的负责人表示,宠物俱乐部目前拥有会员2.46万只,其中光雪橇犬就有1100只,加上圣伯纳和萨摩耶德一共2000余只。而深圳市宠物俱乐部的会员还只是深圳养狗人群的一部分。
对这一话题,讨厌狗的市民也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那些模样看起来很高大的狗,在小区里蹿来蹿去,实在是很恐怖,就应该禁止在小区里养,他们认为,可以把这些狗送到一些养狗的训练基地,避免造成对狗的过多伤害。
狗友建议对烈性犬实施绝育
还有爱狗人士提出,烈性犬在《条例》真正实施后将会有何种命运呢?是被人道主义毁灭?还是转到其他的城市,或者任其流浪。对于爱狗的人来说,人道主义毁灭是难以接受的,而转到其他城市,或者任其流浪,危害更大。有狗友建议,对这些烈性犬实施强制性绝育,直至其自然死亡。
“烈性犬不能以大小划分”
动物医院院长谢建蒙认为,独门独院可放宽养烈性犬限制
这几天,深圳野生动物园动物医院院长谢建蒙很忙,许多狗主都带着狗狗去做绝育手术。谢建蒙告诉记者,自从媒体公布了烈性犬名单有不少人都来医院给狗狗做绝育手术。
对于烈性犬的范围,谢建蒙认为值得商榷。“其实,划分是不是烈性犬不能单以大小划分。”他说,像雪橇、圣伯纳这类的犬虽然个头大,但比较温顺,不具有太强的攻击性,而有些小西施狗虽然个头小,但很爱叫。所以他认为,划分时要看这个品种绝大部分狗是否温和或者具有攻击性,同时对于不同环境也应该区别对待,“对居民楼严格要求可以,但有人是独门独院,虽然也是住宅区,但可以放宽限制。”
烈性犬在《条例》实施后的命运也得到深圳市瑞鹏宠物医院彭院长的关注,他告诉记者,从医生的角度讲,让这些狗毁灭,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也是不可能这么实施的。
彭院长担心,因为小区不让养烈性犬,有些狗主人可能会放弃这些狗,让它们流浪,而这是最危险的,没有人管理的狗,对社会的威胁更大。
大型狗只香港也严格管制
2000年6月17日,香港法例第167章《猫狗条例》中的《危险狗只规例》实施,该《条例》对“格斗狗只”、“已知危险狗只”及“大型狗只”也进行严格管制,格斗狗包括四种及其混种狗只。
格斗狗只包括四种狗,即比特斗牛哽、阿根庭杜告狗、巴西非拉狗、比特斗牛哽日本土佐犬及这些狗只品种的任何混种狗只。任何人士如养有格斗狗只即属违法,除非该狗已经绝育。所有格斗狗只均须时刻以特别的颈圈识别。在公众地方,包括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如电梯及大堂时,该等狗只必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以及稳妥地戴上口套。香港政府希望,通过禁止繁殖及入口格斗狗只,在实施后七至十年内,香港将不会再有市民饲养该等狗只。
第二类已知危险狗只则由裁判官裁判。任何狗只如在没有受任何形式的激怒的情况下,袭击任何人或家畜,令其受重伤,或屡次袭击人畜,或令人害怕会受其袭击,则裁判官可宣布其为危险狗只。已知危险狗只所受的管制,大致与格斗狗所受的管制一样,即须绝育、戴上识别颈圈、在公众地方时须以狗带牵引和戴上口套。
第三类被管制的狗是大型狗只,是指所有体重超过20公斤的狗,这一类狗在公众地方时均须以长度不超过2米的狗带牵引。(记者 任笑一樊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