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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78.01%的玩家在游戏过程中遭遇过侵权,95.49%的玩家认为虚拟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95.65%的玩家认为现行法律对网游制度的管理不到位。
玩家账号被盗、被封,苦心积蓄的游戏币和装备遗失……虚拟世界中类似的侵权行为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 其实,数字时代带来的侵权难题还远不止于网络游戏,诸如QQ号被盗、电子交易账号被盗等现象给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同样触目惊心。
就性质来说,虚拟世界的侵权行为与现实世界的犯罪并无二致———以破坏运营规则为手段,窃取他人成果来满足个人私欲,最终导致公众利益受损。对于一个致力于发展文化产业的社会而言,这样的侵权行为,其危害之大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在面对虚拟世界的违法行为时,我们的社会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这主要体现在:其一,从法理上可以认定的侵权犯罪却没有实体法支持,从而拿不出有效的处罚办法;其二,从结果上可以判断的侵权犯罪却面临没有法律认可的取证手段,从而难以定罪;其三,虚拟世界存在着相当高的技术门槛,而现有的司法审理、执法队伍又面临专业化建设难题。总之,法律空白的困惑、法律环境的营造已成为解决此类问题最紧迫、最现实的瓶颈。
在立法上,由于法律所面临的现实繁复琐细,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单独立法。在立法中应该重点解决以下一些问题:第一,网络游戏运营商的服务合同大多为权责未必对等的格式合同,法律应明确,对这样的格式合同应该如何认定;第二,在服务合同有效期满后,玩家可能不能再进入游戏,但与游戏绑在一起的虚拟财产怎么解决?这涉及到虚拟财产是否应该与游戏程序分离的认定,从而确定其价值等关键问题;第三,运营商因判断失误或管理不力而对玩家账号进行误封,从而给玩家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如何赔偿;第四,在运营商与玩家、玩家与玩家之间发生纠纷时,如何明确各自的举证责任、举证有效方式等。
推出相应的法律规范虚拟世界的诸多问题,目前看来确实是众望所归,但是真正出台既专业、又极具操作性的法律也未必很容易。立法既有一个与上位法、其他实体法环环相扣的问题,更需要一个与法律实施相适应的社会环境,这显然需要在立法之外做出更多的努力。
见A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