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饶平讯饶平县人民法院上月对钱东镇两宗轰动一时的拐骗少女强迫卖淫案件(本报去年11月7日曾作报道)进行公开宣判,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廖天军有期徒刑15年,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王仁利有期徒刑11年。 去年9月中旬之后,十名由四川省巴中市远程计算机中专学校组织到深圳宝安区某电子厂打工(实习)的女学生,被男校友吴某、张某等人以外出游玩、介绍条件优厚的工作为名,分多次骗离深圳,辗转东莞、汕头,最后拐带到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钱塘村,贩卖给同是四川老乡的王仁利和谢某等人。在那里,被拐卖的10名花季少女遭遇了被强迫卖淫长达一个多月的恐怖经历。去年10月底的一天,三名女学生趁“鸡头”看管不严之机,逃离淫窝赶回深圳,向该校驻深圳联络处的老师反映被拐情况,并立即报案。饶平县警方接到报案后,当即对钱东镇内所有娱乐场所进行地毯式清查,并在一所民宅内解救出被强迫卖淫的6名女学生;行动当天,另1名女生自行逃离淫窝。至此,10名被拐女生全部得救。据饶平警方分析,在校学生拐卖自己同学是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张某和吴某利用既是同学又是老乡的身份,甚至利用“学生干部”的关怀,轻易就让10名女学生上当被拐。(王漫琪蔡述湘陶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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