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董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4日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座谈会上指出,畜牧法是畜牧业发展的一部基本法,也是第一部配套法规和母法同时实施的法律,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与严格执行畜牧法结合起来,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这次会议由全国人大农委、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部联合在北京召开。乌云其木格说,围绕增加农牧民收入这一中心环节,当前要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树立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畜牧法中的主导地位。二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作用。三是加强畜牧科技创新。四是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乌云其木格说,目前,农业部和相关部门已完成制定了10个相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地方人大、政府部门,都要根据当前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落实畜牧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畜牧业法律体系。
乌云其木格要求,各级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部法律的贯彻执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法律执行的检查监督和调查研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改进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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