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7月3日)从市经贸局获悉,市经贸局和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发文,将加强对全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杜绝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流入社会,对出售、赠与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报废汽车以及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东莞是全国公认的汽车消费大市,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东莞全市机动车保有量逾110万辆。汽车报废数量也很大,记者从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网站公布的东莞市车管所《关于对2006年3月31日达到报废期的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中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31日,全市共有机动车83175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期限。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是全市惟一的报废机动车辆回收拆解单位。各相关职能单位在执行公务中查扣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肇事逃逸依法报废处理以及到期报废或经有关部门鉴定不能再上路的车辆,必须全部交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回收拆解。同时,市内其他单位和市外单位(包括获得资格认证的单位),一律不得承办东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据经贸局市场管理科透露,各级经贸、公安、交警以及车辆管理部门将从源头上防治盗窃、抢劫机动车行为,堵塞收赃、销赃、窝赃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管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行为。
分析
私利驱动致部分报废车流向“黑市”
“东莞市目前机动车辆报废回收率比较低!”东莞市车管所副所长温保华告诉记者。
据介绍,车管所每年都分期分批把到报废期车辆的信息,在报纸和车管所的公务栏上发布,甚至通过寄信的方式把报废的信息发给车主,但受到经济利益方面的影响,通过正常报废回收的机动车辆相对还是很少。
据按照经贸局市场管理科提供的数据,2005年全市通过合法渠道共回收报废机动车33823辆,其中回收报废汽车(包括客车和轿车)3385辆,回收摩托车30438辆。
这次“加强对全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东莞市个别单位以及个人违反国家规定,将报废汽车(含摩托车、拖拉机等)交给没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扰乱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正常秩序。
温保华坦言,因为许多车主觉得不划算,于是不把到期报废的机动车按正常的手续进行报废回收,而是把这些报废的机动车直接卖给一些废铁回收公司或者汽车维修黑厂。不少车主还把这些到报废期的机动车辆再次流回社会,在东莞比较偏远的地区或者晚上偷偷使用。
相比之下,由于是政府机关有行政车辆用车指标的原因,东莞行政单位报废机动车的报废回收率相对比较高,即使在公车改革之后,这部分车辆的到期报废回收率还是比较高。
据了解,按照现行的机动车老旧汽车更新补贴,大型载货、载客汽车有4000元和15000元两个补贴标准。而轿车则拆解开来,按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来计算。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经理袁先生告诉记者,一般一辆轿车拆解完后有700公斤—750公斤,他们还会补贴车主的拖车费和拆车费用。而目前市场上对废铁的回收价格是2200元/吨左右。按照这样方式保守估算,一辆轿车的回收价格只有20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