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
将在年底前全面推广医药代表内部认证
(本报北京讯) 2006年6月29日,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举行的“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媒体沟通会”上,其主席、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总裁刘贞贤,代表该委员会38家跨国制药会员公司宣布,“RDPAC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将于今年年底之前,在全体会员公司中全面推广。
据该项目负责人,RDPAC交流传媒副总监温晓春介绍,RDPAC之所以推出“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首先是因为药品推广需要自律和规范;其次是RDPAC预测将来会有更多新药在中国上市,需要更多高素质的医药代表;还有就是目前医药代表中具有医学和药学专业背景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 温晓春说,RDPAC理事会决定将该项目分为三阶段执行,即培训材料准备阶段、小范围试点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其实,早在2003年,RDPAC就已开始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医药代表认证项目进行了解,尤其对英国、日本和香港的相关认证项目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在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现有项目经验的基础上,RDPAC确定了“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初步框架。
温晓春提到,2004年正式立项后,RDPAC内部成立了相关的“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工作小组”,成员主要来自会员公司的培训经理,负责选择合适的项目服务商,提出符合国情的培训内容,以及联络和协调试点工作的开展。同时,RDPAC聘请在京的医学专家,成立“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专家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为培训项目提供咨询,对项目整体构想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项目的开展和运作,同时还负责培训内容相关章节的审阅,以保证培训教材质量。温晓春介绍,该项目的教材有近400页,17个章节,具备了医药代表应掌握知识的各个主要部分,包括从中国医药卫生概述、医疗机构组成和现状、制药工业概述、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到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药理学等方面的内容。2005年9月,以第一版培训课教程的印刷出版为标志,培训材料准备阶段工作顺利结束。
从2005年8月起,小范围试点阶段工作在自愿参加的5家会员公司内开始,这包括默沙东、德国先灵、藤泽、欧加农和苏威。从报名参加培训到通过网上考试,花费了约半年的时间。
目前,RDPAC已完成小范围试点阶段的工作,目前正在总结试点阶段的经验,完善培训材料和试题内容和形式,修改考试细则和制定可行的激励机制。
作为一名从医四十载的医师,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镜教授认为,医药代表对于医学发展的交流与促进是有着积极作用和价值的,因为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医生是一个需要终身受教育的职业。客观地说,医药代表这个职业的出现,一方面把药品临床使用知识,特别是新药的临床使用信息传达给医生和药师们,同时也就把国内乃至国际医学发展的动态信息通过这个渠道传输给了医生。
杨镜副会长还提到,中国医师协会作为行业协会一直非常关注医药代表认证,因为通过“医药代表认证”和“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的培训,规范医药代表市场行为的做法非常有意义。他认为,在目前发展阶段中,并不是所有的医药代表和医生的行为都是恰当的,这需要进行规范。中国医师协会从2005年开始,也在全国各地的医师群体中推广“新世纪的医师专业精神——医师宣言”。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规范“医药代表”或“医生”的行为,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可以完成的。所以,中国医师协会愿意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携起手来,共同做一些维护行业秩序和道德的事情。
北京大学医学部张志问教授是亲自参与了“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前面两个阶段工作的专家,他认为,医药代表认证的培训和考试,既可以提高医药代表的专业素质,也可以提高医药代表的职业道德水平,只有同时具备良好专业素质和高尚职业道德的医药代表,才是一个真正的医药代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