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3日电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向用人单位发出警示,以种种借口随意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查处。
然而,上海市劳动监察总队在近期检查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以三种借口,作为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的“挡箭牌”:
一是“生产任务过重”的借口。 闵行区一家科技公司在今年4月共安排1800多名劳动者超时加班15万小时,人均超时加班达85小时。企业辩称,企业订单量大,时间要求紧,所以不得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有关部门指出,如果企业现有的劳动者无法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休息权和身体健康为代价。
二是“计件工资制”的借口。一家服装厂大部分劳动者每天早上8时上班,至晚上9时下班,这期间只有1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包括午饭及晚饭)。企业负责人辩称,“多劳多得”,不存在超时加班。有关部门指出,计件工资制只是一种工资计算方式,但在工作时间上仍须遵守法律规定。
三是“综合计时制”的借口。一家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时制的皮件厂,一年里共违法延长近千名劳动者工作时间100多万个小时。有关部门指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可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但是,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劳动者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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