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市民记者罗仙菊指导记者谭磊)7月2日,兴庆区公安分局银古路派出所受理了一起“迟到”三年的诈骗手机案件,嫌疑人邹某被三年前的受害人李某送到了派出所。
2003年的一天,出租车司机李某在接送顾客时与良田乡某洗浴中心的邹某相识。 一次,邹某请李某吃饭,饭后极力相邀李某去洗头,李某盛情难却答应了下来。在洗头过程中,邹某借李某价值3800元的手机打电话一去不返。李某虽报警却一直未果。
今年7月2日,李某拉到一位乘客,发现该人竟是三年前骗走自己手机的邹某。李某二话没说,一路驾车将其带到银古路派出所。
在审讯中,邹某现在的同事胡某闻讯后也赶来举报,原来三天前胡某一款价值1500元的手机也被邹某以打电话为名骗走。
目前,邹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