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消息某软件开发公司经理、江西市民丁昌祥认为列车的有座车票与无座车票价钱相同这一规定不合理,因此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多收的5元人民币。7月4日上午庭审时,由于原告方提出“铁路局与铁路法院有隶属关系”,因此要求铁路法院法官回避,庭审被迫两次中断。
丁昌祥说,自己在今年初花108元购买了一张北京西至郑州的没有座位号的无座票,但价格却与有座票相同。当时车厢里环境恶劣,臭气熏天。他觉得,是否应该出售无座票就值得商榷,把无座票以有座票的价格出售,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丁昌祥认为,无座服务成本低,舒适度和安全性差,站票理应比坐票价低。
铁路局的代理人在休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有人图便宜,在能买到坐票的情况下也买站票,就会出现座位过剩。如此发展,会出现买了站票也可享受座位的情况,这就出现另一种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