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葛志浩
晨报讯陈老伯原本充满热忱,想为上海申办世博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没想到自己的公益形象竟被一家素未谋面的骨科医院所利用,成了该院的“健康代言人”。日前,老人主动与该医院联系,希望对方能给个说法,但双方在初步交涉中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6月7日,长宁法院涉诉民事纠纷调解室迎来了一位老人。面对面交流时,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总觉得,他的模样好像在哪儿见过。听完老人的陈述,工作人员恍然大悟,2002年9月,上海申办世博会期间播放的一则公益广告中出现过一位打太极拳的老人,正是眼前的陈老伯。陈老伯说,他自己也没料到,事过3年之后,自己在这则公益广告中的形象,竟不知怎么成了本市某骨科医院商业广告中的“代言人”。
“用于公益宣传的形象,变成了别人的赚钱工具,这不就是侵权吗?”
陈老伯回忆说,在当时的公益广告里,自己身穿白色唐式运动装打着太极拳,背景则是上海的标志性景点———黄浦江外滩。当时,制作该广告的媒体告诉他,由于这则广告属于公益性质,虽然面向全世界播放,但没有报酬。想到能为上海申办世博会贡献一份力量,陈老伯欣然接受。不料,今年5月上旬,陈老伯的老伴在家看电视时意外看到一则上海某骨科医院的广告中,正在打太极拳的丈夫成了该院的“健康代言人”,对此丈夫也一无所知。
事后,陈老伯亲自上门向该医院询问,可医院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在决定正式提起诉讼之前,陈老伯找到了法院调解室。经调查,陈老伯的公益形象被医院“私下挪用”,后者显然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尽管肖像权纠纷并不包括在目前接待调解的八类案件之中,但在工作人员的“牵线搭桥”之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庭外调解,而陈老伯也准备撤回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诉讼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