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殷秋平)为了讨要自己注资公司的知情权,刘栋把南京某钻石公司和公司执行董事史正华给告上了法院。公司执行董事史正华却表示自己从未隐瞒或阻止过刘栋来公司调阅任何相关的资料,他觉得刘栋打这场官司是有其他意图的。
2004年4月,刘栋与史正华两人共同出资了100万元成立了一家经营钻石的有限公司,其中史正华出资65万元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刘栋出资35万任公司董事。在公司长达两年多的经营中,刘栋发现自己对公司的经营,会计账本,原始凭证等一无所知,如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他是享有这些权利的,于是他便向公司执行董事史正华提出要看看公司这段时间来的经营状况、财务会计报告等。在讨要知情权无果的情况下,刘栋便把史正华及其公司告上了法院,刘栋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能要回自己应有的知情权。而史正华则认为,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股东才可以,所以那时就借用刘栋之名来注册的,他只是名义上的董事,但如果他愿意可以随时来调阅。庭审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