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程敏作为试用员工到苏州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班,她受聘的职位是年薪十万的销售经理,主要负责该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双方约定程敏试用半个月后,于5月8日正式签劳动用工合同。但友和公司要求程敏在此之前做一个常规体检。
4月28日,程敏到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次日,体检报告的结果一栏显示:“屈光不正,左甲状腺肿大1,右甲状腺肿大1,甲亢”。5月8日,程敏将写有该结果的体检报告交给公司负责人。5月9日,公司以甲亢病不宜过度劳累,不适宜销售经理一职,决定不聘用程敏。
听到结果后,程敏于10日立刻到苏大第一附属医院复检,结果完全推翻了原来的体检。这份结果显示:有关甲亢的各项指标均正常。
工作已经要不回来,而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也不肯向程敏道歉,一怒之下,程敏将该中心告上法庭。
采访中,该中心一名于姓负责人表示,体检中心并没有误诊,因为他们下的不是诊断报告,而只是体检报告,结果里写的“甲亢”二字不是诊断,只是说明对方有“甲亢体征”。
该负责人说,至于产生的误导只能说是一种误解,是专业人士和普通人理解不同造成的。对此,不应该由体检中心承担责任。
目前,该案已经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立案,本报将对该案进行追踪报道。
本报记者 赵 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