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4日讯记者石国胜报道:“面对熊熊烈火,敢倾出一身热血;面对群众疾苦,能捧出满腔爱心。”今天,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中共辽宁省委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向首都各界群众讲述金春明同志入伍11年来平凡感人的故事。
金春明是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他入伍以来,先后参加了1500多次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救出65名遇险群众;他长年照顾驻地孤寡老人,并捐献自己的奖金设立“春明爱心助学奖学金”,先后资助了13名贫困失学儿童。由于战斗业绩和一贯表现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并曾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模范消防战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2006年5月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金春明事迹见本报5月31日、6月1日第五版)。
报告会上,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教研室副主任夏峥、本溪市消防支队明山特勤中队班长姜永吉、多年来一直跟踪报道金春明事迹的《本溪晚报》记者朴岩松和金春明资助过的沈阳师范大学学生李盈分别讲述了金春明同志的感人事迹。650余名首都公安民警、消防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报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