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祖祥徐占升)阿春在晋江闹市区抢包被群众当场抓住后,向受理此案的晋江法院声称自己才17岁,尚未成年,想借此得以减轻处罚。但经过骨龄鉴定后,阿春现了原形:他已经满18岁了。
今年3月17日11时许,阿春来到晋江大剧院红绿灯旁,将手从车窗伸进由庄某萍驾驶的小轿车内,从副驾驶座上抢夺走一个黑色挎包,内有现金1610元、摩托罗拉V878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780元),并迅速将挎包装进自己随身携带的黑色行李箱,拔腿就跑。
庄某萍赶紧下车追赶。在一家服装店更衣室内,众人共同将阿春抓获,并找出黑色挎包。随后阿春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
晋江法院审理此案时,阿春辩解称自己年龄仅为17岁,但经泉州东南医院协和司法鉴定所依法进行的骨龄鉴定,阿春应为18.4岁或以上。晋江法院日前一审判处阿春犯抢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