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上海移动“60”、“88”套餐,却不知道每月需要额外支付10元的功能费。王先生以侵犯知情权为由将上海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未经他认可收取的来电显示功能费140元。
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移动公司缺少收取“来电显示费”的合同依据,应当返还王先生该笔费用。 鉴于王先生实际使用了“来电显示”业务,最终判决移动公司返还王先生支付的“来电显示费”的一半,共计70元。
原告:一年后发现“不免费”
王先生原本是“全球通”的充值卡用户,从未申请过任何套餐,一直使用每分钟0.6元的通话费和免费的来电显示等业务。
2004年11月,王先生先后通过电话申请了“60”和“88”套餐。用了一年多后,他突然发现每月的电话账单上都有“来电显示功能费10元”的字样。“来电显示不是一直都免费的吗?当初申请这个套餐的时候也没听说过要收来电显示费!”为此,王先生前往移动公司协商解决。未果后,他将移动公司告上法院。
移动:每月账单明确记载
法庭上,移动公司表示,虽然公司部分产品“来电显示”免费,但这并不表示移动所有套餐服务中的“来电显示”都是免费的。“60”套餐以及“88”套餐中的来电显示一直都是收费的。
移动公司认为,一般来讲,在移动公司受理申请该类套餐时都会签订协议,协议中会将收费内容方式等权利义务告知客户,并要求客户签字。可王先生的套餐服务是通过电话申请的,因此可能在告知其“来电显示功能费”的收取项目上没有表述清楚。
移动公司强调,王先生签约一年多的时间内,每个月都会有账单,其中均有列明“来电显示功能费10元”,那么他应该是知道有这项收费的。同时,移动公司还表示,王先生实际已经使用了“来电显示”服务,理应支付每月10元的费用。由此,公司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收费缺乏合同依据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与移动公司的电信服务合同有效。王先生主张移动公司侵犯自己的知情权,而移动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要收取来电显示费已经征得了王先生的同意。因此移动公司收取该费用缺乏合同依据,应该返还收取的费用。
但法院同时考虑到王先生根据电话账单,应当知道被收取了来电显示功能费和已经实际享受了来电显示服务,据此判决移动公司返还王先生一半的费用70元。昨天晚上,早报记者致电上海移动新闻发言人张春敏,她表示知道此案,但暂时无法对该事件发表任何意见。其他客户“语音提示中未提收费”
赵先生半个月前申请了移动公司58元的套餐。他回忆说,申请完毕后,移动公司发来的短信上只向他提示,套餐中包含既定的通话分钟、彩铃等费用,并没有提醒他58元中不包括来电显示费。但之后赵先生因为对话费有疑问拨打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时,才被告知将按天扣除一定的来电显示费用,每月10元。“当我打电话查询时,工作人员才告诉我这10元钱是来电显示费,这样还能叫‘58套餐’吗?不是等于‘68套餐’吗?为什么申请的时候没有相关的告知呢?”
而另一位移动用户张小姐也表示自己“很受伤”。张小姐称,自己是拨打移动公司的客服电话,申请的“88套餐”。“我非常仔细地听了语音提示,提示中根本没有说将加收10元的来电显示费。”张小姐表示,自己一直认为来电显示费已经包括在套餐中。“直到我对账单时,发现10元钱已经被扣掉了。”随即,张小姐决定取消这种套餐。李萌律师观点“便捷与完善之间的冲突”
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倪凌华律师表示,从判决中可以看出,法院旨在提醒移动等商家,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别忘了保证服务的完整性,否则将因此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该案暴露了目前服务快捷和完善两方面的冲突。此案中,移动开通电话申请方式,目的在于方便消费者,但是却给自己惹来了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广大移动用户以类似理由提起的诉讼,移动似乎无能为力,因为举证不能。
除了移动等商家以外,作为消费者也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对于话费等账目清单应该多加注意,一旦对其产生异议,应当及时处理。李燕消保委“没有告知就要付出代价”
“我定购移动50套餐时也不知道来电显示还要收费的!”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听说这一案例后表示,自己在电话订购50套餐时,被告知加6元可以来电畅听,加1元可打外地长途。当她询问还要交什么费用时,工作人员才告知,来电显示要另外交10元。而且,电话订购也没有任何合同文件。
赵皎黎认为,法院判决移动赔偿消费者一半的来电显示费,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判例说明,运营商没有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就要付出代价。赵皎黎认为,包括电信运营商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应引以为戒,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将所有内容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肖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