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7月5日讯今年6月,滁州市12家出租车公司向广大驾驶员发出声明:收取每位司机每月25元的安全基金。据称这项收费的依据是省安监局、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四部门2004年出台的一份文件。
收费没有发票
滁州市众多出租车司机对这项收费持有异议。 一位曹姓的哥告诉记者,前不久,省物价局才下文要求降低各市出台的挂靠服务费标准,每辆出租车收取的挂靠服务费不得超过每年600元。他们缴纳的挂靠费这才从原先的每月100元降到每月50元。他说,的士司机们好不容易减轻负担,没想到出租车公司又来这么一招。
交纳费用时,出租车公司只开收据,没有发票。当地出租车驾驶员反映,全省其他地方出租车公司都没有收取这项费用。
收费有凭有据
滁州市金路出租车公司一位刘姓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收取每月25元的安全基金是有依据的,其根据是省安监局、财政厅等部门在2004年联合出台的147号文件。此前一直没有收取这项费用,是考虑到出租车司机负担较重。他说,今年,省物价局下了减少挂靠费的文件后,他们感觉到出租车司机的负担有所减轻,才合议收取这项费用的。
这位负责人还称,出租车公司集体收取这项费用已经向相关部门汇报过,这些部门都是“不置可否”的态度。他说,这项收费并不计入公司收入,而是作为生产安全投入成本,最终还是用在出租车驾驶员身上。
众部门齐犯愁
滁州市安监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当时转发省里这个文时并没有发给出租车公司。根据他们的理解,出租车公司与一般所说的矿山企业、危险行业有所区别。出租车公司是否能够适用这个文件,他们也不知道。如今,出租车公司依据省里文件收取这项费用,他们不好多加评说。
滁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姬处长称,出租车公司这个行业比较特殊,如果把它当作企业,那么根据安监局的文件,收取这项费用似乎合理。但是由于每一个出租车还要向工商、税务部门交纳相关费用,这样看,又是一个独立的营运个体,适用这个文件又不太合适。由于这项收费并不属于管理性收费,而是专项基金。如果出租车公司执意强行收取这项费用,并且能够管理好用好,他们也不便干预。由于反对的声音比较强烈,他们已要求出租车公司暂停收取这项费用。
是否适用难认定
起草这份文件的省安监局综合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2004年,安监局联合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省境内的冶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交通运输等企业可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这位工作人员说,这项文件出台本意是为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般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是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但是否适用于出租车行业暂时还不好认定,这需要出台文件的多个部门会商才能决定。
症结出在“收费方式”
在省政府从事多年法律工作的一位专家认为,出租车公司适用四部门出台的这一文件并没有多大问题。因为从全国的大多数法律法规来看,交通运输行业均包含出租车行业。而且作为存在安全风险的出租车公司,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也是无可非议的。
滁州这一事件的症结在于,出租车公司提取收费的方式并不是从内部的经营收入自行提取,而是转移到驾驶员身上。滁州向广大驾驶员收取安全费用,一是因为文件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另一方面,这个“红头文件”对于安全费用提取的方式未做具体说明,这也导致了问题的出现。(杨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