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环路旁至今还矗立着一处名为“森豪公寓”的烂尾楼,当时该楼还叫出每平方米均价2500美元的天价。然而,一家房地产公司、两个律师、几名银行内部人员就是利用这座烂尾楼,致使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损失6亿多元。 昨天,记者从二中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这起骗购房屋涉及金额最大的案件。
两项目共骗7亿多“森豪公寓”开发商被控诈骗
公诉机关指控,41岁的邹庆在担任被告单位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在没有履行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能力的情况下,指使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雪卫星、王育红采取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手段,虚构其开发项目森豪公寓商品房销售的事实,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法,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6.4亿余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邹庆在担任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实际控制该公司期间,于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间,在没有履行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能力的情况下,指使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余建三、聂萍,采取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手段,虚构其开发项目华庆公寓商品房销售的事实,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法,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1.07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邹庆、雪卫星、余建三、王育红、聂萍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的方法骗取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按揭贷款,且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五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未尽审核义务两律师被控“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曾任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孔卫东、曾任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战军作为职业律师,于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间,在为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在没有尽职调查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房地产项目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资信的情况下向银行出示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二人共出具161份内容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先后向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5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孔卫东、战军对法律服务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在银行骗贷案中追究律师失职的刑事责任。
造成6.6亿损失三银行职员被控“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曾任中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的徐维联、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贷款业务科科长的尚进、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消费贷款业务科信贷员的张笑非于2000年12月至2004年6月间,在审批向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房地产项目及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华庆公寓”房地产项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信贷制度,先后向257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余元,造成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损失贷款本金6.6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徐维联、尚进、张笑非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新闻现场
几名民工守着“烂”了四年的公寓
森豪公寓位于北京市朝阳门桥西,地处东二环内。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楼盘现场,两幢大楼显得非常萧条,大楼的部分窗户安装了玻璃,而部分窗户还没有安装玻璃,远远看上去就是一个个黑洞。在大楼的外墙和窗户上,还粘着装修时遗留的防护膜。走近公寓的大门时,几名民工将记者拦了下来,并拒绝让记者入内。“两幢楼开始装修的时候就停工了,一直闲置到现在。”一名民工说。
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侯毅君 姚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