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晨报记者 杨野通讯员张万)本月3日,綦江法院第四法庭法官来到市西山坪劳动教养管理所,开庭审理原告翁某诉正在劳教的陈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调解达成自愿离婚。
但法官发现,陈某被劳动教养,原告仍一直到劳教所看望他。 双方应有较深厚的感情基础,原告是在深感失望,恨铁不成钢的情况下才起诉离婚的。
承办法官与被告耐心交谈,被告被法官的话打动,坚决表示重新做人,同时要求与原告单独谈话。原、被告进行了30分钟的单独谈话,边谈两人不停地抹泪。谈话结束后,妻子翁某当即向法官表示,其与被告十余年感情,不易割舍,愿意给丈夫一次机会,要求撤诉。
来源: 2006-07-05 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