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杰
一是党的先进性建设。这是十六大以来在党的建设方面具有整体性的最大创新。
2005年1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次提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命题,指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抓住了先进性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
二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个全面总结党的执政经验、指导全党担当起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把党的建设的焦点进一步集中到执政能力上来,充分强调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规划了执政能力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等整体布局,鲜明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范畴。
三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十六大之后,在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理论创新,用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对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大之后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走和平发展道路、建设和谐世界等一系列战略思想,理论界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些都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对这些战略思想的研究,成为十六大以来党建理论研究的最新和最大的热点。
四是党的组织建设。在干部人事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颁布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2004年-200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在《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2004年4月集中出台了“5+1”法规文件。最近又集中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五个文件。这些文件初步构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五是党内民主建设。十六大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思路是: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六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经济建设方面,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则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积极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七是党的作风建设。十六大一结束,胡锦涛总书记就强调“两个务必”,随后又提出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最近又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