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二人哭着走出法院罗玉明母亲给审判长下跪感谢关键证人陈勇出面作证
核心提示
昨日,福建武夷山市法院致电本报记者称,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的罗玉明,已领走3万元补偿金,一家人启程返渝。
从法律程序上讲,此案已完结。不过,此案留给我们的疑问还很多——
武夷山市法院为什么选择补偿,而不是国家赔偿的方式来处理?
罗玉明与真正的盗车贼在年龄、身高、相貌等特征明显不同,警方当初凭什么敢抓?检方凭什么敢诉?法院凭什么敢判?
如果没有新闻披露,没有法律援助,罗玉明什么时候才能跟父母一道回綦江老家?
再审宣判罗玉明无罪,罗的母亲为啥反给让自己儿子蒙受冤屈的司法者下跪感恩?
案情回放:
去年10月9日,23岁的綦江县石角镇齐雨村五组农民罗玉明在办第二代身份证时,被当地派出所当成网上逃犯抓了。随后,又被福建警方押解到武夷山市。在“坦白交代”了作案事实后,武夷山市公检法经过逮捕、公诉、审判,今年2月7日以盗窃罪判罗玉明有期徒刑1年半。6月19日,本报介入调查进行披露。6月30日,法院再审后,宣判无罪并当庭释放。最新动态:
昨日中午,得知罗玉明拿到3万元补偿,本报记者立即联系罗及其家人。但罗玉明家人临走前借的那部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据武夷山市法院有关人士称,前天,罗玉明一家人向他们提出了10万元赔偿,“按照法律规定,10万元赔偿太高,”双方为此不断协调,还闹了一点不愉快。昨日,罗玉明家人接受了3万元的补偿方案。
据称,武夷山市法院专门将罗玉明一家人送往汽车站,乘坐武夷山市到江西上饶的汽车,再转乘杭州到重庆的火车,估计罗一行明天能够回到重庆綦江。该人士表示,罗玉明案不管媒体是否曝光,他们都要再审、都要赔偿,这涉及人的基本权利。
罗玉明的辩护律师吴登其称,罗目前拿到的钱只是双方出于自愿的一种补偿,并未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国家赔偿程序规定:再审判决10天后,当事人不上诉、检方不抗诉的情况下产生法律效力,此后,由罗玉明向武夷山市法院提出请求,确认武夷山市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在递交请求书的两个月内,法院必须作出答复。在得到确认赔偿的答复后,由罗向所在地中级法院(武夷山市上级法院,即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南平市中院再组织听证或开庭,“如果罗玉明要通过这样的程序,他们确实耗不起。”
吴登其还称,国家赔偿不等于民法赔偿,不是民法通则的“填平补齐”原则。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象征性赔偿。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这部法律虽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总的来看也是一种进步。
:
疑问1
法院拿钱私了为啥不用国家赔偿?
6月30日,罗玉明被当庭无罪释放;7月4日,拿到3万元补偿。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方令认为,武夷山市法院这种处理方式的实质就是“私了”。武夷山市法院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处理的案件怎么能够通过私了来解决呢?法律也没这样的规定。作为一个执法机关,用私下协议的方式来解决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要是执法机关都乱来,然后私下给钱了事,那还谈什么法制社会。
他认为,武夷山市法院没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就拿钱给当事人,不符合程序规定,属于错误赔偿。正确的做法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入司法赔偿程序,通过程序化的方式给当事人一个公道。
方令称,尽管罗玉明现在已拿到钱了,但他还可在再审判决生效后,启动国家赔偿程序。至于已得到的那3万元,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当然,如果真要重新提出来,这笔钱就属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疑问2
公检法三部门为啥敢抓敢诉敢判?
罗玉明与真正的盗车贼在年龄、身高、相貌等特征明显不同,警方当初凭什么敢抓?检方凭什么敢诉?法院凭什么敢判?
对这起错案,方令认为公检法三家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方令称,公安机关一味追求破案率是症结之一。当然,案件久侦不破也有责任,但办案人员为了破案,采用逼供、诱供等方式,形成了不实口供证据。在急于破案的心理下,加上“粗心大意”,抓人就指鹿为马。检察机关本是法律监督机关,但未在警方侦查、逮捕和法院审判中起到监督作用,反而批捕、公诉。法院在判决时,不主动调查,轻信警方和检方。
方令还认为,这起错案是公检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的结果,每个办案人员的法律底线被打破,这远比道德底线被突破可怕。公检法应认真反省,凡是参与这起错案的办案人员都应追究责任。
疑问3
没有外界援助罗玉明何时才回家?
罗玉明父母在其被抓后,半年找不到申诉路,花了不少钱。在他人指点下找到律师。随后,新闻媒体介入调查报道。
现在人们关心的是,如果没有媒体的新闻调查,没有律师的法律援助,罗玉明现在能跟父母一起返乡吗?
方令称,申诉案件需要新证据。如果没有法律援助,罗玉明的父母作为耕田的农民,没有多少文化,只能像瞎子一样到处乱撞。就算找到法院申诉,也无法搜集到有力证据。媒体的及时介入,对这起再审案件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原来办案的公检法都感到了压力,同时也加快了案件再审的速度。
疑问4
罗玉明的母亲为啥给审判长下跪?
记者调查采访此案时,亲历了罗玉明母亲的两次下跪。
6月28日,陈勇从西安前往武夷山市作证,罗玉明父母也在同一天抵达武夷山。罗母颜思容见到陈勇时,双腿一软,跪在陈勇面前表示谢恩。那一刻,泪眼蒙目龙的颜思容隐隐看到了儿子回家的希望。
颜思容第二次下跪是6月30日上午11点40许,法院刚刚宣判罗玉明无罪并当庭释放时,坐在第一排旁听席上的颜快速冲上审判区域,给审判长下跪。
罗玉明没错,颜思容没错,错的是法院,为啥颜思容会给审判长下跪?这说明,在农村很多人并不懂法或者懂得不多,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只能无奈承受。
全民普法,任重道远!
网民评说:
第1楼:强烈支持要求给予罗玉明国家赔偿。
第7楼:警察抓错了人道个歉就算了呀?应该赔偿。
第9楼:这事情是真的啊?当初真有人认为罗玉明是罪犯吗?不可思议,他跟描述的盗贼完全不同嘛。
第20楼:武夷山公安局曾宪凯能在媒体上公开向当事人及其家属道歉,说明当地公安机关还是能知错就改的。
第23楼:造成冤案的责任人应清出公检法队伍!国家赔偿应主动尽快到位!
第27楼:罗玉明事件充分说明我国的司法系统中搞逼、供、信的仍有人在,对于这些执法犯法者必须严惩。
第33楼:这个案件显示了公、检、法三权未完全分离,检察院和法院未尽到监督和审判的职责。
第37楼:罗玉明事件是值得深思的,它充分反映了我们政法队伍中存在的不可忽视的问题。
第48楼:两次下跪都不应该是颜思容,而应是司法机关。
记者罗彬文/图
来源: 2006-07-05 0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