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赌博门诊收费员领刑
为筹措个人经营活动经费和赌资,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医院(以下简称公路局医院)原门诊收费员李华(女,化名)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挪用公款9万多元。昨日,经武侯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华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2002年8月至2005年5月,李华在担任公路局医院门诊收费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和医院财务管理的漏洞,先后多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93561.32元,用于经营活动及赌博等。去年8月,医院发现李有挪用行为,遂向检察机关举报。同年11月16日,李华主动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在家人的协助下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李华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入不上交的手段,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武法记者庞山岚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