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栋违建私房偷偷抢建
深圳近期部分违建私房欲抢建,政府强调允许报建的私房有严格范围
本报讯(本报记者)昨天中午,记者在深圳龙华街道大浪社区新围居民小组后发现,有两栋违建私房在偷偷开工。 深圳市查违办负责人表示,虽然深圳最近出台了《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但允许原村民“一户一栋”建设也是有严格范围的。对于近期部分违建私房意欲抢搭“顺风车”的抢建行为,政府将坚决予以打击。
昨天正在抢建的两栋违建私房位于新围居民小组办公楼后约百米处的道路左边,均已建至五层封顶。一看到记者的车缓缓驶近,正在施工的人员立即非常警觉地停止了施工,并走出了工地。而附近居民则透露,这两处紧紧挨在一起的违建都是一名非本地村民业主建设的,土地到他手中时,已经过了多轮转手。
“像这种土地经过转手的私房建设,肯定是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也不可能办理报建手续。”深圳市查违办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两周前深圳市出台了包括这部《暂行办法》在内的土地管理1+7文件后,该办接到的举报显示,部分违建私房业主蠢蠢欲动,抢建现象有所抬头。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允许报建的私房是有严格范围限制的,而且报建的手续非常严格,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深圳市查违办负责人强调。
原村民非商品住宅七种情况不予报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不符合城市规划的
原村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已集中统建的
原村民未申报的自建住宅中属一户多栋的多栋部分,或一户多处宅基地的多处部分
已列入城中村(旧村)改造计划范围内的
因城市规划需要,需整体搬迁、异地安置的城中村(旧村)范围内的
原农村宅基地被转让的
非农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