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锋安)为落实市政府“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确保电瓶三轮车从业人员停止营运后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市民政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贫困群众入保手续,用实际行动支持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指出,电瓶三轮车从业人员中一部分是我市的城市居民。整治之后,他们的家庭生活情况会发生变化。对于从业人员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符合低保条件的,各级低保管理部门要不推、不拖,在3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及时纳入、及时发放保障金。对于已享受低保待遇,但家庭生活仍然十分困难的家庭,由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性救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各区县民政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7月5日前进行专项安排部署。对于故意拖延、推诿、不理睬而引起群众不满,导致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