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商洛市委常委张改萍受贿百万昨日受审 王更喜 法制网记者 台建林
今天上午,西安南郊,西北政法学院教学法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审理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一案。
受贿106.9万元28起指控
上午9时50分,张改萍身穿看守所的橘红背心,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
可容纳500多人的教学法庭已经被挤的水泄不通,旁听席上有媒体记者,有学生、老师,还有来自陕西省委党校厅级干部培训班的20多名学员。过道上也站满了人,有的市民还自带小马扎前来旁听。
被捕前,49岁的张改萍任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副厅级)。
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张改萍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干部任用等请托事项中谋取利益,从中受贿人民币106.9万元。由于指控事实多达28起,公诉人花了将近半个小时才读完起诉书。
期间,张改萍不停地用手里的一团纸巾擦拭脸颊、唇角,把短发往耳后捋一捋。
有意无意自我辩解
在法庭讯问阶段,张改萍的回答十分简洁,不过有时还是稍显慌乱。
公诉人:“陈新智为了当区教育局局长,一共分四次送给你38万元是否属实?”
张改萍:“属实。”
公诉人:“2003年第一次送你钱时,你收了没有?”
张改萍:“当时我退了。”
公诉人:“当时为什么没有收?”
张改萍:“因为我觉得不合适。”
公诉人:“怎么不合适?请说清楚。”
张改萍:“当时觉得数量有点大,10万元,不太敢要。”
公诉人:“那2003年11月,第二次送同等数量的钱,你收了没有呢?”
张改萍:“以探节的名义拿来的,我收了。”
公诉人:“那为什么第一次没有收,第二次却收受了呢?”
张改萍:“我想把它退了。因为当时为教育局长这个事,争的人比较多,送的人也多,当时我已经退了五六个人了……”
张改萍的这句回答引得旁听席上一阵笑声。
公诉人:“作为区委书记,不同意某一个人的任命时,他能不能被任命?”
“肯定不行。”张改萍“果断”地回答。
旁听席上又传来一阵轻微的嘲笑声。
法庭上,张改萍对自己受贿的事实没有否认,但在回答问题的同时,有意无意为自己做辩解。当公诉人问到她,如何为他人谋取职务的升迁调动这些利益时,张改萍强调了“程序、民主推荐”这些字眼,她说他人职务的升迁调动首先是在按程序进行的过程中,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的,只有入了圈,在人的使用不使用这个问题上,她有时才会在书记办公会上发表意见。
赃款用于烧香拜佛
当公诉人问及106.9万元赃款的去向时,张改萍回答说除了用于为他人出书、出国、在民间为自己访医寻药外,还有相当部分用于烧香拜佛。
张改萍到商州市工作后,开始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整日痴迷于烧香拜佛、占卜问卦,以求得神佛保佑自己健康平安、官运亨通。为了打动神佛,以求得保佑,张改萍还以开发佛教旅游为名,专门请外地寺庙的僧侣到商州区。
为了表示自己的虔诚、掩饰内心的恐慌,她还亲自组织并参加“开光”、“灌顶”、“天供”等活动。另外,张改萍还多次前往全国各大寺院烧香拜佛、上供布施,花费达几十万元。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你怎么能背叛自己的信仰,去烧香拜佛呢?”公诉人问。
“哎!”张改萍叹了一口气,低下头,“这是我犯的最严重的错误,主要是理想和信念动摇了。”
“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了三轮辩论,焦点是张改萍有没有自首情节。
辩护人认为,张改萍在“双规”期间,有主动坦白情节。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是被动地交代同种犯罪事实,其行为不构成自首。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到了被告人陈述阶段。
张改萍的回答似乎有些迟疑:“我没有啥说的,我惟一感到内疚和痛心的是,愧对组织这么多年对自己的培养,也愧对商洛人民对自己的期望,愧对我的家人这么多年来替我孝敬父母、管教儿子。”
“不管咋说,既然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就应该有勇气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点我也没有怨言。只是恳求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看到我是一位女同志,长期以来背井离乡、孤身一人,与家庭聚少离多,带病为党工作的份上……”
“这是一点,”张改萍顿了一下,“第二,纪委找我谈话是去年11月28日,‘双规’是在12月25日,我交代的都是在‘双规’之前。看在这个情节上,请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11时55分,审判长宣布,由于张改萍一案中的27起受贿事实都与干部任免有关,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影响,不宜当庭宣判,待合议庭评议后作出判决,择日开庭。
本网西安7月4日电
菩萨也不保佑这样的官
张改萍受贿卖官的灰色人生
法制网记者 台建林 法制网通讯员 岳红革
商州第一位女市长
收钱是因为怕得罪人
为当官借钱给她上供
烧香拜佛花去几十万
真给“办事”的美名成就商州第一贪
“她说话很干脆,性格有点像男人。”张改萍是个女人,也许是长期担任领导职务的历练,她给检察官的印象很特别。
巧的是,担任公诉张改萍案件的公诉人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两个女检察官,一个叫乐嘉惠,另一个叫张衍。
张改萍一案中,侦查卷、证据卷厚达数册,而女检察官提起公诉前的讯问笔录,只有薄薄的三页纸,张改萍几次自称“态度坚定”,“爽快”,“敢做敢当”,对自己受贿供认不讳。
女书记连创五个“第一”
张改萍老家在陕西省黄陵县。她在政治上绽放光彩,却在咸阳市秦都区。
1984年,年仅26岁的张改萍担任秦都区团委书记。1997年,她刚刚40岁,已官至副厅级,担任咸阳市渭城区区长。1999年,她被交流到陕西商洛地区,任商州市市长。2000年11月任商洛地委委员、商州市市委书记兼市长。2001年11月商洛“地改市”后任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
初到商州任职,张改萍便创下了五个“第一”的纪录———商州历史上第一位女市长(2001年底前商州区是县级市);第一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女书记;第一位最年轻的市委、市政府机构的“女班长”;第一位党政一身挑的“女带头人”;第一位不拖家带口交流来的“女市长”。
“退钱容易得罪人”
实际上,张改萍还有另一个“第一”:在商洛地区任职的6年里,她通过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调动,共收受28人所送贿赂款计106.9万元。商洛是吃国家财政补贴的贫困地区,张改萍在不经意间创下了又一个“纪录”。
她收受的第一笔贿款,来自一名商人。
2000年年底,商州红楼大酒店建筑设计超高,商州市城乡规划局不给批文。2001年3月,“楼主”杨江雄为尽快拿到批文,在商州市张改萍的住处,请求她过问此事。张改萍答应过问一下。杨临走留下一塑料袋,放有烟和一包报纸包的东西,打开一看,是5万元。
很快,城乡规划局就给杨江雄下发了红楼大酒店的规划批文。
“在这之前,我也退过一些人的钱,结果影响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张改萍感慨:“我也需要大家支持我的工作啊!”
一次经典的受贿长镜头
送上贿款之后,一来二往的,杨江雄认为自己与张改萍的关系已变得“很铁”,甚至开始居间当起“贿托”。
2003年5月,时任商州区纪委副书记的陈智新找到杨江雄,提出想调任教育局长。
张改萍回忆:“杨江雄到我办公室,说陈智新要当教育局长,并给我一纸袋。我意识到是钱,估计有10万元。考虑教育局长的位子争的人多,我不想沾这个是非,就坚决不要,杨将纸袋提走。”
但杨江雄没有灰心。同年11月底的一个早上,又摸到张改萍在咸阳计生局的家里,提起陈新智想当教育局长的事,张改萍表示事情难办。
这一次走时,杨江雄留下的是一个塑料袋。张改萍打开一看,是10万元。她有些踌躇。
张改萍有自己的“活思想”———马上就到年底了,自己还是要用钱的,这次就先收下,陈当局长的事以后看情况再说,能办就办,不能办把钱退给他。
2004年春节前,陈新智来张改萍家拜年,聊过几句,又提出想当教育局长。临走留下一纸袋,张改萍打开,发现在两条中华烟下面,有一塑料袋,袋里鼓鼓囊囊装了8万元钱。
2004年4月,杨江雄找到张改萍,问陈新智当教育局长的事。张改萍说已定下搞民主推荐,将来以票数定。杨让她多关照,并送给她一双鞋。打开鞋盒子,里面又是20万元钱。
慢火炖得牛头烂。张改萍明白,杨江雄多次送钱,虽然没讲是代陈新智送的,但钱肯定是陈的,因为杨两次与她谈的都是陈当教育局长的事。
不久,关于教育局长人选一事,区委决定搞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会以及区常委会上,张改萍都投了陈新智一票。陈新智如愿以偿。
张改萍敢收钱也真给“办事”
张改萍敢收钱,也真给“办事”。她的这个“美名”,在商洛越传越远,越传越响。
2002年8月,时任商州区旅游公司经理兼牧护关镇副镇长的王俊杰,听说弄个局长得送五六万,便动了心思。
他来到张改萍办公室“汇报工作”,扭扭捏捏说自己与外事旅游局局长的职务很相宜,临走硬是送上2万元。同年9月,经张改萍提议,王俊杰被任命为商州区外事旅游局局长。
王俊杰觉得自己这个局长当得有点“便宜”,2003年5月,又给张改萍再补了1万元。
2003年10月,听说交通局长一职要交流,时任区交通局副局长的张斌便找到张改萍,奉上3万元。2004年春节,张斌到张改萍家里“拜年”,又送上2万元。后来,原局长不愿离开交通局,张改萍就想办法把张斌安排到蓝商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兼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斌非常满意。
张改萍记得有这么一桩事:“陈绪忠原任商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2001年,商洛地区准备提拔县级干部,陈绪忠多次找我,让我向商洛地委和主要领导推荐他。2001年夏,陈到我家中,让帮忙推荐。我答应了。陈将两条烟和一包用报纸包的东西送给我。我看是5万元,就收好。我又向地委领导推荐陈,2001年9月,陈绪忠被提拔为柞水县县长助理,在地委常委会上我表示同意。”
为当官有人不惜借款贷款“进贡”
张改萍俨然成了官帽批发公司经理。在商州,没有她的同意,所有的任命无法上常委会,组织部门不能考察。为了当官,有些人不惜借款甚至贷款向张改萍“进贡”。
2002年12月,商州区水务局副局长兼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刘志善,为能升任水务局局长,赶到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里,送给张改萍2万元。后经张改萍提议,刘志善被任命为区水务局局长。
刘志善为表谢意,2003年7月,又去“看望张改萍之弟张志斌”,送给张改萍1万元;2004年春节前,刘志善到咸阳张改萍家中送给张1万元。而这2万元钱,全是刘志善从朋友处借的钱。
2001年8月,时任商州市麻街镇党委书记的唐康勋为调回市内,在张改萍办公室送上1万元。同年10月,经张改萍提议,唐康勋被调任商州市安监局局长。
2002年11月、2003年4月,唐康勋为调整工作岗位,两次在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张改萍病房,分别送给张1万元、2万元。2003年5月,经张改萍提议,唐康勋被调任商州区计生局局长。
有知情人大骂唐康勋为了当官“鬼迷心窍”,竟然以朋友名义从信用社贷款行贿。
道长掐算她会逢凶化吉
在商州,张改萍还有一样出名———“敬佛”。她整日痴迷于烧香拜佛、占卜问卦。
“按张改萍自己的说法,是她把黑钱收多了,想赎罪”。女检察官曾经与张改萍“探讨”佛法。张改萍透露一直想调到更大的地方,有更大的发展,为此还被人骗走20万元,她身患重病,多烧几炷高香,佛祖或许能保佑自己健康平安、官运亨通。
她以开发佛教旅游为名,专门请外地寺庙的僧侣来到商州区,她还亲自组织并参加“开光”、“灌顶”、“天供”等活动。
另外,张改萍多次前往全国许多大寺院烧香拜佛、上供布施,花费达几十万元。
2005年10月间,陕西省纪检部门盯上了张改萍。张改萍似乎也听到一些风声,急急跑到秦岭山脚一处道观占卜,道长一番掐算,安慰她自会逢凶化吉。张改萍略感心安。
哪料想,2006年3月,她依法被罢免商州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商洛市第一届人大代表职务。2006年4月18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2006年6月12日,她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得知张改萍的丑行,当地老百姓说:“菩萨也不会保佑这样的官!”
法制网西安7月4日电(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