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记者徐梅实习生王淳)一家人去看中秋晚会,期间,5岁女儿爬上舞台玩耍,不料一阵大风吹来,舞台背景突然垮了,小女孩跌下舞台,头部面部多处受伤。小女孩的家人遂将主办晚会的街道办事处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伤残赔偿费等3万余元。
昨日,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小女孩香香(化名)的代理人、其父方亮诉称,去年9月17日,他们一家人到磁器口观看中秋晚会,晚会快结束时,突然停电了,现场比较混乱,许多小孩子爬上临时搭建的舞台玩耍,香香也爬了上去。
不料一阵大风吹来,舞台后的背景突然垮了,香香被支撑背景幕布的架子砸中,并跌下高约1.2米的舞台,造成额头颅底骨折,脸上多处受伤,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们认为是晚会主办方磁器口街道办事处没有做好安全工作,才造成香香受伤,因此起诉了街道办。
面对起诉,磁器口街道办事处称没有责任,并请求法院追加搭建舞台的源发演出公司为第二被告。
两被告都表示舞台本来就不允许观众上去,停电后,许多人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爬上了舞台,造成的后果应由他们自己负责。
他们还对香香受伤的原因表示异议。演出公司称香香是看见背景倒下,慌忙往舞台下跳,而家长又没有接住才受伤的,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由于双方都同意调解,法官当庭提出了香香的监护人、街道办事处各承担30%,演出公司应承担40%责任的方案,但没有通过,此案将择日再进行调解或宣判。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7-05 1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