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事部门获悉,为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尽快实现就业,省人事部门下发了通知,将在黑龙江省部分企事业单位中建立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6个月至一年的见习培训。
据了解,建立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要具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符合有关条件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可在7月10日前到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报名。报名单位被确定为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后,将被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
见习基地建成后,省人事部门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见习基地的见习岗位信息,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也将开辟就业见习专栏,通过见习基地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确定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见习基地,并签订见习协议。
高校毕业生的见习期一般为六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见习期结束后,见习单位要对见习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见习期间经双方同意,见习单位可以优先录(聘)用。
另外,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主要由见习单位负责解决,其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月600元左右。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期间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进入省级见习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积极帮助推荐就业。(东北网-生活报)[编辑: 龙秋秀] |